环境

为人人梦寐以求的未来考虑环境。

持续发掘和改善影响环境的要素,
为保护环境并实现人类的富饶和便利生活推进绿色经营。

绿色经营并
应对气候变化

积极参与绿色经营并应对气候变化。

任何人都不能免于气候危机的责任,环保正在成为企业管理的必需条件和标准。 世界主要国家均要求企业积极参与环保政策并应对气候变化,加强环境相关法规的强度。基于此,分析全球环境趋势并抢先构建应对体系正在成为必需条件。 三养集团旨在通过实现生活富饶和便利的企业活动为实现人类的富饶生活和保护地球环境作贡献。

绿色经营

三养集团持续发掘和改进影响环境的要素,为保护环境并实现人类的富饶和便利生活积极参与拯救干净地球活动。 三养集团严格遵守韩国环境相关法规、与公司有关的其他要求事项以及公司规定的环境相关规定。 积极参与环境事故预防活动,力求藉此防止及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泄露和火灾等造成的潜在环境影响因素发生。 另外,公司还通过对全体员工和合作企业的培训、训练使其认识到预防环境事故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坚持推进绿色经营。

加强环境
管理体系

  • 开发环保产品

    开发全球水平的环保技术
  • 营造环境友好型文化

    全部营业所均取得
    环保管理体系认证
  • 节约能源

    为提高产品生产工艺中的
    能源效率引进设备

环境管理方针

三养集团制定了关于企业管理全方面的环境管理方针。制定基于环境管理方针的推进目标,并为达成该目标而努力。另外,公司还通过与多方利害关系人的活跃沟通积极表明三养集团的环保管理意志。

严格遵守环境相关公司内外部法规和各项要求事项。

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物排放,积极践行废弃物减排和回收利用。

快速消除环境事故危险因素,通过日常环境检查进行确认。

定期实施有实效的环境培训训练,培养环保意识。

在产品设计、制造、销售、运输及服务活动中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影响,
践行绿色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为保护地区社会环境作贡献。

应对气候变化

随着环保管理作为ESG的核心要素突显, 国内外投资机构、市民社会等对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压力逐渐增大。 为应对气候变化并实现巴黎协定目标, 三养集团根据WWF、CDP、UNGC、WRI共同运营的SBTi倡议标准规划了2050碳中和蓝图。 另外,为应对气候变化,对可以代替石油、煤炭等现有资源的新再生能源的需求提高,鉴于此,公司正在制定新再生能源相关事业战略。

2050碳中和蓝图
  • 减排20%

    (2030年)
  • 减排50%

    (2040年)
  • 减排100%

    (2050年)
  • 转换为
    再生能源

  • 积极的
    碳减排活动

  • 改善
    能源效率

  • 开发
    环保产品

努力减轻环境影响
  • 管理水资源

    三养集团充分认识到了全球水资源问题的严重性,正在持续开展减少用水量和废水排放量的活动。
  • 管理大气污染物

    三养集团旨在减少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大气污染排放浓度正保持在法定标准值以内。
  • 管理能源

    可以通过公司开发的自主温室气体管理体系管理能源目标量、使用量数据,以年为单位设定各工厂的能源减排目标。

管理废弃物和
有害化学物质

消除有害危险因素,
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随着对激增废资源循环的需求和化学物质使用及处理相关法律日渐多样化和加强,对企业废弃物和有害化学物质管理的要求正在提高。为顺应此趋势,三养集团正在通过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分类排放、排放量最小化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另外,为消除化学物质的开发、使用、销毁等全部过程中的有害危险因素,三养集团制定了有害化学物质管理流程。

管理废弃物

  • 减少废弃物排放量

    为减少废弃物排放量、切断废弃物造成的环境影响,
    三养集团制定了各营业所的废弃物管理规定
    并管理废弃物。
  • 保管和管理废弃物

    三养集团排放废弃物时按种类区分废弃物并在
    指定场所排放,检查并确认废弃物的保管、管理状态,
    发现不合规事项时,根据整改和预防措施规定的
    流程进行管理。

处理和管理有害化学物质

三养集团根据各营业所制定的有害化学物质管理规定处理有害化学物质,管理有害化学物质可能会对环境造成的危险。三养集团在指定保管仓库和指定设施内安全地保管有害化学物质,销毁时根据有害化学物质处理标准进行销毁。另外,公司还安装有害化学物质处理设施并实施定期检查,加强化学物质处理设施的检查活动,向合作企业提供化学物质管理相关信息,执行管理指导与技术支持等。三养集团正在努力通过监测和改善最大限度地减少有害化学物质排放到环境中。

咨询
TOP

拒绝擅自收集电子邮件

关闭

我们拒绝利用电子邮件收集程序或其他技术装置擅自收集本网站发布的电子邮件,违反此规定时,将依据《信息通信网法》处以刑事处罚,敬请注意。

发布日期 2023.03.28